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 按其使用的场所分为2类: 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类:工厂用电气设备。我们石油库的防爆电器就属于这一类的防爆。 Ⅱ类电气设备,在本安型和隔爆型两种防爆形式中,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A、B、C 3级,见表1, 这里要解释的是:对隔爆型电器设备而言,气体和蒸气的分级是以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为基础,在一个间隙长度为25mm的试验容器内完成的,对本安型电器设备而言,气体和蒸气的分级是以它们最小点燃电流比(MIC)与试验室用甲烷的最小点燃电流比为基础确定的。这两组数据是对“气体和蒸气的分级”而定的,不是判定隔爆型电器设备的隔爆间隙大小的标准。 按防爆电器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 6组。见表2。 A.B.C三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划分,温度组别,在国家GB3836.1-83通用要求的“附录A”上有严格规定的, 防爆电器设备的温度组别: 温度组别中的自燃温度指用户现场环境中易燃易爆混合物的点燃的危险温度, 设备表面温度的意思是说:防爆电器设备在允许范围内最不利的条件下运行时,暴露于爆炸性混合物的任何表面的任何部分,不可能引起电气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最高危险温度。如对隔爆型电气设备是指外壳表面,其他防爆类的电器设备是指可能与爆炸性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 表1 Ⅱ类电气设备的分级 级别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 ⅡA MESG≥0.9 MICR>0.8 ⅡB 0.9>MESG>0.5 0.8≥MICR≥0.45 ⅡC 0.5≥MESG 0.45>MICR 表2 Ⅱ类电气设备温度组别 温度组别 自燃温度T(℃) 设备允许表面温度(℃) T1 T≥450 450 T2 450>T≥300 300 T3 300>T≥200 200 T4 200>T≥135 135 T5 135>T≥100 100 T6 100>T≥85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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